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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從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透視垃圾2017年,我國202個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2億噸且同比仍在增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達13.1億噸;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達4010.1萬噸……近年來我國已成為全球垃圾治理壓力最大的國家之一。 旅游、餐飲等行業應當逐步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對危險廢物經營活動違反法律的老板和“臨時工”一并重罰;實現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近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二審稿,為根治“垃圾圍城”頑疾亮出諸多大招實招。 釜底抽薪:機關單位、電子商務、旅游餐飲企業垃圾一件不該多 12月16日10點58分,我國快遞業2019年第600億件快件誕生,今年全國人均使用快遞包裹的數量超過42件。急速增加的快遞包裝等垃圾量背后,是源頭減量的急迫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陳軍在分組審議時提出,建議進一步明確加大對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治理的監管力度。一方面,要進一步明確白色污染治理的監管責任。另一方面,可采取財政補貼、稅收調控、設立研究項目等方式,促進綠色包裝研發,鼓勵廠家生產綠色環保型的包裝產品。在政策稅收方面給予傾斜,增加綠色包裝產品在實際流通中的競爭力。 重典治污:老板和“臨時工”一并重罰 今年5月,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曾反饋,山東省淄博市多家企業存在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問題,且在第一輪督察后仍未停止或有效整改,持續威脅周邊環境。 環境違法成本低問題一直廣受關注。此前“史上最嚴”環保法,增加了按日連續計罰等處罰措施。此次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原則也與環保法等法律進行銜接,加大處罰力度、擴大處罰范圍。 草案二審稿對將危險廢物提供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堆放、利用、處置等違法行為的責任人員,增加行政拘留的處罰;將對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等違法行為處罰的相關責任人員修改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對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等違法行為,提高罰款額度。 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對固體廢物非法傾倒應按次數處罰,對在一定時間內多次違法的應加大處罰力度。另外,建議法律增加環境污染后恢復原狀、排除危害等責任。 正本清源:用法治力量為生活垃圾分類落地推廣撐腰 “你是什么垃圾?”隨著垃圾分類制度落地成為2019年網絡流行語。 相比上半年提請審議的初審稿,草案二審稿不僅規定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還提出生活垃圾分類實行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此前實踐中一些地方推行效果不盡如人意,不宜盲目追求高標準和立竿見影。發達國家實現全民垃圾分類用了二三十年甚至更長時間,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堅持問題導向,建議在草案中增加“循序漸進”原則,以利于把工作做實、做細。 |